问:我是海口市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0月份销售货物5万元,11月份未销售货物,12月份销售货物15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50万元,相关业务均未开具专用发票,请问2020年第四季度我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