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南省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税办发〔2011〕103号)的要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优化纳税服务为主线,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阳光办税,加强以海南地税门户网站为主体,促进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办税,打造“网上地税局”。
一、2011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决策部署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海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学习《蒋定之同志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丁伯东同志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
我局认真组织传达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政务公开和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构和人员。同时加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认真落实措施,全面部署工作
一是以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加大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做好各项税收措施与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权力,推进税收行政决策公开,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四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五是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六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七是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二)完善机制建设,规范执行制度(亮点)
我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评估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一是严格按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等4个配套制度,规范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已制定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4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更好地向社会主动公开税收政策、纳税咨询等服务内容,施行阳光办税,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网上监督。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确保成效
1、以政务公开服务国家税收政策落实(亮点)
一是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境外旅客离境退税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并以最快速度办理好海南省免税品公司税务登记手续;配合相关部门,提出了促进文化产业、资本市场、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等的税收扶持建议;在认真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出台了降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税收政策,平均减税幅度达50%;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办法的制定完善等。今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共减免各项税金5.5亿元,充分发挥税收促增长、保民生的调节作用。
2、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权力
一是推进税收行政决策公开。我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扩大税收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税收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改革方案、重大税收政策措施、重点税收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增强税收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亮点)。我局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绘制税收行政职权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检查。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多形式多渠道主动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每年按时撰写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通过网站、办税窗口、“12366”热线、新闻媒体、税收宣传月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主动公开。并按照省委省政府、总局的要求和统一格式,结合下发的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办税公开的意见,不断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目录编制工作,规范全省地税系统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要求各市县(区)地税局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格式和内容,并在
二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要求,我局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受理、答复机制。对涉及多个单位部门的,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答复意见统一。对申请信息类别和项目繁多的,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回复质量。
三是积极推进内部公开。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对内公开。一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如信息化建设规划、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征管范围划分等。二是实行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采用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再由相关处室核实,最后由局党组集体决定。如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办公费用、住房等实行公示制度,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
我局充分认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凡是按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均应及时公开。我局已通过地税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1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1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表》。
5、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亮点)
我局严格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后续监管”的工作要求,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审批服务,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今年我局清理并公布21项非减免税审批事项,将由省级地税机关审批备案的19个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提高服务效能。一年来共受理审批事项121件,办结120件(含上年结转数),办结率100%,节省天数2780天,解答纳税人咨询达3000多人次,零投诉,审批事项结果同时在海南地税门户网站上社会公布。
6、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我局认真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数据统计报表》等各项政务公开基础数据统计填报工作,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我局政务公开的载体主要有办税服务厅及办税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海南地税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
一是依托办税服务厅进行政务公开。办税服务厅是纳税人集中办税的窗口,是纳税人需求反映、税收执法焦点最集中的地方。我局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贴近纳税人需求,统一办税指南、统一设置咨询场所、统一信息发布载体,有针对性地发布涉税信息,方便、快捷地公开办税程序、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强化执法监督。
二是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政务公开(亮点)。我局通过海南国地税合作共建总局12366系统,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通过语音咨询、人工咨询、电话预约、举报投诉等互动功能,将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税务知识、办税程序等信息对纳税人进行有声服务。
三是依托海南地税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税收宣传、税企互动等四大类内容。通过科学设置栏目、扩充网站功能、加强网站宣传,使网站的吸引力越来越强,信息公开越来越广泛。
四是依托新闻媒体进行政务公开(亮点)。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涉税重点、热点事项。第一是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分别开设“地税之窗”、“阳光地税”专版,扩大税法宣传阵地。第二是由局领导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海南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在线解答社会公众通过电话咨询的有关税收方面的问题。
二、存在的不足
总体来看,一是需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总局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规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载体建设还有待丰富和加强;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等。
三、2012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将按照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能,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工作,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发展。
(二)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结合信息化应用,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运行流程图,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向社会公开,细化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发生变化时及时予以公告。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事项,着力打造“阳光审批”, 及时公开咨询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规范税务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按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定,规范主体认定、行政许可、征收、检查、稽查、处罚等环节的执行过程。
(三)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通过网站加大主动公开。加强海南地税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网上税务窗口作用,推进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不断增强栏目的互动性,主动为群众公开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纸质等多种方式,拓宽公众申请渠道,节约申请成本,积极指导本系统各直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指导、检查本系统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情况,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四)以政务公开服务国家税收政策落实
一是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与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等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关注的涉税信息。
(五)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其他相关基础工作。
(六)加强监督,确保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督,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严格把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半公开、假公开,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鼓励地税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七)推动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起草加强公开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暂行办法,制定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制度和政纪处分规定。二是做好数据统计。规范报表编制格式,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数据统计研究工作,通过对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