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向省政务中心大厅商务窗口提交申请,商务厅审批办受理; (二)省商务厅审核(3个工作日内); (三)省商务厅审核许可后,颁发《自动进口许可证书》; (四)进口需转报商务部审批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商品,经省商务厅初审并报商务部审批许可后,再颁发《自动进口许可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
办理期限:
(一)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