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办理条件 |
1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 | 一、铁路线路1、具体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俺咋后规定的两侧留地;2、不包括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二、公路线路1、具体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2、不包括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三、飞机场跑道、停机坪1、具体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2、必须是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四、港口1、必须经批准建设。2、必须是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五、航道具体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 |
2 |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 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1、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2、军用机场、港口、码头;3、营区、训练场、试验场;4、军用洞库、仓库;5、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6、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7、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
3 |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 一、学校:1、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2、不包括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二、幼儿园: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2、场所必须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三、养老院:1、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2、必须专门用于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服务。四、医院:1、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2、医院内用于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
4 | 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 | 1、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的,按照当地使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2、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3、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