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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企业:快来分享海南自贸港这一大波政策红利

发布者:金瑞财务    发布时间:2021-02-06    浏览次数:237

—— 企业可以轻装上阵 ——

01
企业税负轻

★ 企业所得税15%优惠政策。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 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执行。


 企业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02
员工实惠多

★ 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只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12月当月),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 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
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30件)、手机(4部)和酒类(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可选择返岛提取

★ 岛内居民购买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03
资金占用少

★ 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包括小客车、房车、飞机、汽球、飞艇、游艇、帆船等共100项8位税目商品,海关免于实施常规监管。进口主体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申报资格由海南省有关部门认定。

★ 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适用于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海关免于实施常规监管。

★ 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 企业可以放开手脚 ——


01
投资领域更广阔

★ 全国最长的鼓励类产业目录。
在全国通用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基础上,新增14个大类行业、143个细分行业,将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适时调整。重点突出三大产业,并充分考虑海南产业特色,纳入了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乡村民宿、展览服务、离岸新型国际贸易、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研发与制造等。

★ 实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特别清单。

★ 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减少禁止和限制条款。

★ 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

★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


02
日常经营少干扰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

03
重点领域有扶持

★ 举办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国家级展会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享受免税政策,免税政策由有关部门具体制定。
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于2021年5月7日至10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海口市)举办,由瑞士担任消费类主宾国,有日本、韩国、法国、德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组团参展,欧莱雅、人头马、等超过200个全球头部品牌参展。

 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设立国际学校。
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已经先后签约落户洋浦、三亚进行独立办学,今年9月份即可开学。

★ 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三亚崖州湾科教城已吸引20余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签约入驻、合作办学。

★ 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

★ 境内建造的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并给予出口退税。

★ 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 对符合条件并经洋浦港中转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数量全国最多,共包括15个港口,且均可作为经停港;在经停港既可以装载货物,也可以卸载货物。

★ 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
鼓励、支持外航在现有航权安排外,在海南经营客、货运第七航权;指定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三、第四、第五航权航班时,可根据双边航权安排规定的航线表及运力额度,在海南与中国境内除北京、上海、广州以外的具有国际航空运输口岸的地点之间行使客运中途分程权。

★ 允许海南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


—— 企业可以拥抱世界 ——


01
跨国贸易更便捷

★ 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


02
跨境投融资更自由

★ 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

★ 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根据境内外融资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优先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下放至海南省发展改革部门。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

★ 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对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旅游资产,推动开展证券化试点。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

★ 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


03
跨国引才更方便

★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方面提供出入境便利。
取得境外职业资格的境外人员,符合条件并通过技能认定,可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相关专业服务。未取得境外职业资格的境外人员,可自愿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有关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创业。

★ 完善国际人才评价机制,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

★ 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放宽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政策。

★ 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实行宽松的商务人员临时出入境政策。

★ 实现工作许可、签证与居留信息共享和联审联检。

★ 逐步实施更大范围适用免签入境政策,逐步延长免签停留时间。
将外国人免签入境渠道由旅行社邀请接待扩展为外国人自行申报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放宽外国人申请免签入境事由限制,允许外国人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申请免签入境海南。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


04
跨国合作更畅通

★ 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

★ 放宽外资企业资本金使用范围。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

★ 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又能保障安全的机制。

★ 建设国际海底光缆及登陆点,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局。



全岛封关后的海南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不设存储期限,可自由选择存放地点。

市场承诺即入: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投资自由:以电子证照为主的设立便利,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的经营便利,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以尽职履责为主的破产便利。

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最终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低税率: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零关税: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进入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

简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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