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一笔2463.8万元的船舶退税款在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结,并于2小时内到达企业账户。这是全国首笔“国内建造并从事国际运输船舶退税”业务,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政策正式落地。
此次申报办理船舶退税的是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该企业购进的境内建造并将执行国际运输的船舶为10.99万吨级油轮“远兰湾”轮,近日在“中国洋浦港”登记,支付增值税额共计2463.8万元。
● 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公开发布,提出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
● 9月3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的境内建造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 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明确海南自贸港船舶退税具体操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