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科技城管理机构负责科技城范围内土地的监督、管理和开发,但土地征收事项除外。
允许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建设。
在科技城可以按照规定采用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科研用地和教育用地。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
(2020年12月2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四章 产业促进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