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海南省委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建立健全海南省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
将“支持实干、激励创新”作为首要原则,将制度集成创新作为容错情形和容错分析研判中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对获得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表彰、作为海南省制度创新案例发布、纳入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制度创新项目库的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作为容错重要情形予以考虑。此外,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主线,将创一流营商环境、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地实施等内容贯穿容错情形、容错研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