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式酒店凭什么认定住宅?”“我们是用来居住的,开发商宣传也是70年产权,为何认定为商业?”“开发商代收的契税长时间不上缴税务部门怎么办?”“之前因享受税收优惠少缴的契税是否可以不予追缴?”… …这些“火药味”十足的发问正是“天湖半岛”社区的业主们对申报契税提出的问题。由于该小区是开发建设的产权式酒店,按照税收相关规定,属于非住宅类型,即不能享受购房契税优惠。
为做好宣传解释,化解征纳矛盾,1月22日上午,在屯昌局直属分局局长叶亮带领下,我局税务人员主动深入“天湖半岛”社区,收集相关意见,及时处理矛盾。一是主动作为,及时深入了解情况,做好宣传解释,消除认识误区。针对业主反映的房产性质问题,我局及时向不动产部门和省局业务部门确认并反馈给业主。二是加强舆情监控,避免激发矛盾。及时在小区发布通告,公布咨询电话,做好解释工作。三是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做好三个“加强”。主管分局加强在建项目台账监控,尤其对非住宅和混合用途项目做好台账管理,并及时向办税服务厅通报;加强与房管、不动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确认房产性质;同时加强对开发商税收政策辅导,严禁开发商违规代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