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出勤纪律,培训良好工作习惯,11月28日上午,陵水县地方税务局举行出勤纪律提醒会。会议由廖颖玲副局长主持,组织人事室、监察内审室等部门人员参加。
会上,首先通报了由监察内审室、组织人事室、办公室联合进行的出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外出(或公务)未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其次,不在岗的人员作了不在岗说明,并表示今后外出时,会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做好说明;再次,不在岗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做表态,强调会抓好部门上下班纪律,管好各自人员。
廖颖玲副局长在会上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通过24日出勤检查,发现有些同志因为公务或生病就医外出,但是未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做说明,希望今后如再有类似的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做好说明;二是重申了请假规定。部门、分局副职(含副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分别由所在部门、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2天(含)以上的,经所在部门、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组织人事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部门、分局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含)以上的,经组织人事室审核,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三是组织人事室、监察内审室、办公室要加强出勤纪律的明察暗访工作,强化管理,提高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意识,进一步转变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