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的严峻形势,全省地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主题和构建“科学规范的政策服务体系、科学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风险管理体系、科学管用的信息支撑体系、科学有力的人才保障体系、科学有效的廉政防控体系”目标,按照“阳光办税、信息管税、创新兴税、人才强税、作风治税”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税,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一、实干攻坚,2014年各项工作硕果累累
全年组织税费收入624.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47亿元,同口径增长19.7%,地方级收入占全省一般预算收入的70.3%;各项规费收入177.5亿元,为海南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新贡献。
(一)阳光办税在规范发展中取得新成效。秉承“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让服务更加阳光,执法更加规范。坚持透明公开服务。认真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让全省30万户纳税人享受统一规范的办税服务;开展“领导送税法下乡”活动,省局走访服务大企业53户次;建立微信平台和地方税收知识库,开通纳税人网校,组织各类纳税人培训班173期,培训纳税人近2万人次,其中百强纳税人到总局税务学院培训;推行“同城通办”和“免填单”服务,试行电子退税,洋浦局推行“三证合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免税收22.1亿元;畅通维权渠道,化解纳税争议,增强行政复议救济功能,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3件,让纳税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受到纳税人广泛认同。第13期省委工作情况交流、10月17日中国税务报报道我局推行“六化”劲吹便民春风的做法。1月8日,万宁市58户纳税人联名向省局寄来表扬信。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应优尽优;加大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落实力度,减少人为操作的随意性;开展执法督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44人次;大力整顿税收秩序,公告欠税纳税人183户,限制出境36人;组织对税负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长亏不倒的高风险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及总局定点联系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安装、营利性教育培训、中介机构、餐饮业等发票使用情况,稽查查结案件142件,自查和查补入库税款23.2亿元。在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局名列执法部门第三名。
(二)信息管税在不断探索中迈出新步伐。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起信息采集、分析应用、风险应对的管理闭环,着力提高征管质效。强化信息采集。起草税收保障条例并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启动综合治税项目建设,构建第三方信息采集机制,琼海局推动市政府健全税收综合治理体制;按照标本兼治原则开展涉税数据信息清理专项工作,推广社保费历史数据核查系统,对各项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整改。强化信息分析。深入开展税收效应分析,三亚局应用税收分析平台,大力挖潜堵漏;省局成立10个专题调研组,起草的《关于提高政府税收治理的几点建议》等4篇分析报告,得到省委书记罗保铭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亲笔批示,并在总局税收分析报告上刊发。强化信息应用。优化升级核心征管系统和房地产一体化子系统,建立完善综合监控分析平台,开展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发现问题纳税人14.5万户次,入库税款2891万元;核实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4.9万余条,评估少缴税款4800万元;开展保障性住房、股权转让、闲置土地税收清理,昌江、三亚、儋州、洋浦、三亚、陵水、万宁、琼海局等工作成效显著。
(三)创新兴税在深化改革中扩大新成果。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破解税收工作中的难题。征管改革提质效。整合机构职能,成立“两业”分局,以房地产一体化为抓手,推行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形成专业化管理格局;打破税管员“划片管户”的传统税源管理模式,梳理调整14类230项涉税事项,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构建税源管理岗责体系,推行税源管理事项的专业化;开展大企业税务审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创新管理促增收。明确建设-移交项目、保障性住房等营业税有关政策,规范薄弱环节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工作程序,明晰税收政策,创新管理方式,收入和清算取得双突破,收入同比增长34.3%,清算项目同比增长60.8%,其中海口局完成全省51.2%的清算项目;创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后续管理,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幅在全国地税系统排名第七,该经验做法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探索国际税收管理,洋浦局成功追缴入库某船务公司境外未分配利润企业所得税1亿元,先行试验区局成功追缴入库非居民特许权使用费税款997万元。督导落实土地使用税新税额标准,加强信息补录和数据比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大幅增长,三个税种增收额占增收总额的27.3%。大力提高各项规费的征缴效率,税费同征同管的市县不断增加。“营改增”释红利。开展试点行业纳税人信息核实、移交、税款清缴、发票衔接管理,深入分析税改政策效应,其中《营改增试点效应分析》被第111期海南要情全文刊发。191户纳税人享受到国家结构性减税带来的红利,进一步促进企业转型、减轻企业负担。先办后审放权力。继续推广先办后审,加强后续管理;清理涉税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其中审批事项16项,仅占涉税事项的6%,清单外的不再实施行政审批。我局“先办后审”做法获得国家税务总局年度创新项目评比二等奖,并在1月6日的人民日报报道。
(四)人才强税在严管善待中迸发新活力。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拓宽人才培养思路,注重从各方面、各层级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围绕中心抓党建,提升执行力。创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集中专题学习19次,并组织全系统2782名党员参加3-7天的脱产培训,基本实现全覆盖;坚持定期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将工会、团务与党建有机融合,不断凝聚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力。省局机关党建目标考核满分,被省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升合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配齐配强各市县区局、直属稽查局领导班子,省局管理干部提拔73人、交流63人,逐渐形成年龄、知识、专业、经历互补的干部梯队;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在系统内开展“双向”挂职,53名干部上挂下派,增强实践工作能力。更加注重履职培训,提升素质。组织领军人才在岗学习和参与纳税评估、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查、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充分发挥专业团队的攻坚作用;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继续推进“每周一题、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举办培训班493期,培训2.2万人次。组织系统内师资进行授课,培训针对性、实用性不断提高。
(五)作风治税在常抓不懈中显现新气象。持续用力,常抓常严,形成改作风促发展的新常态。严明纪律,坚决反对四风。认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践行三严三实树形象”活动,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行责任制、督办制、公示制、通报制、销号制,积极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实行GPS实时监控,下班后集中存放,节假日封存,全系统“三公”经费同比减少51.6%;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领导干部天价培训、企业兼职等17个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以“三清三察三审”为重点,深入整治歪风邪气,50条专项整治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全系统腾退办公用房8455㎡;出台巡视、两权监督、领导干部联系点、统筹调研、工作清单等26项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作风顽疾得到有力整治,省局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在全省22个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中名列第五,陵水、琼海、东方、昌江、三亚、澄迈、文昌、乐东等局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在当地均名列前茅。严肃风气,深入整治为官不为。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并不定期巡查,因庸政懒政怠政被调整工作岗位的4人、免职2人;推进绩效管理,围绕改革发展、依法行政、税务形象和满意服务等对各单位进行评价,激发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严格管理,扎实推进反腐倡廉。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让干部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台和勤廉测评系统,将税收业务风险防控覆盖率由44%提高到85%,科技反腐水平大为提升;对洋浦局、第五稽查局开展巡视监督,针对15个问题提出69条整改措施;组织对1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错纠弊;办结信访举报件24宗,书面检查处理10人、通报批评19人、党纪政纪处分20人,惩处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
2014年是令人难忘的。这一年,我们依法征税,啃下了不少硬骨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税收形势、“营改增”减少地税收入基数26.5亿元的情况,全系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特别是12月份实行组织收入倒计时,派出9个“抓执法促收入”工作组,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督导落实,以5+2、白+黑的干劲奋力冲刺,圆满完成了收入任务。这一年,我们锐意创新,破解了不少难题。第146期海南要情刊发《省地税局扎实推进四项改革取得新成效》一文,为省委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这一年,我们着力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观。涌现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海口局、东方局、昌江局,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单位三亚局,全省青年文明号海口局、东方局、昌江局、白沙局,全省先进工作者赖良玉,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黄震宇,最美海南地税人张学睿、李凌清、许立志、王燕、朱娅、林文深、郭则贵、何启山、陈新莲、符丽云等一批先进典型。中央第二督导组组长陈建国、省委书记罗保铭、总局局长王军、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许俊、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秀领等省以上领导先后对全系统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和表扬达36次。为了做好这些工作,我们各级地税干部也是蛮拼的,我要为敢打硬仗、能打胜仗、可亲可爱可敬的地税人点赞!向一直关心支持地税改革发展的各位领导、兄弟单位、纳税人、社会各界、离退休老干部、地税人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正视不足,坚持问题所在就是努力所向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与税收新常态相比、与实现税收现代化重大目标相比、与广大纳税人的关切和干部的期盼相比,当前工作仍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不够、三个缺位”。
(一)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覆盖和系统性不够。一是税收政策文件质量不高。有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个案批复合法性审查和备案不到位,仍存在程序、实体违规或不合理的现象,特别是各市县区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不到位的问题突出;文件制定的调研、论证程序不到位,一些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性和适用性不够强。二是执法不够规范。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三是执法刚性不强。基层一线对必要的征管和稽查措施不懂用、不敢用、不想用,有的稽查案件超时限办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
(二)税收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不够。一是征管流程不规范。各项征管业务的办理要求、办理内容、办理时限不一,在税收认定、完税证明、减免税审批备案等环节仍存在体外流转的情况。二是信息管税水平不高。税收数据标准不一,数据项目不全,虚假数据多,数据的共享和深度应用不到位;缺乏风险管理信息应用平台,税源监控分析指标还不够完善,监控分析成效不明显,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税源管理的需求;大部分税务干部还不能熟练使用核心征管系统。三是风险管理成效不明显。省局处室没有充分发挥数据集中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承担相应的税种管理风险分析、识别职责;一些市县局不重视风险管理,组织与推动风险应对工作不力;对非居民企业和走出去企业跟踪关注不多,对一些企业通过不良筹划侵蚀税基的行为不懂得分析应对。
(三)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一是纳税服务理念仍有待提高。对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服务层次、拓展服务渠道和范围等重视不够,纳税服务与法制、征管、稽查等工作脱节,纳税人多层次、多方位需求的个性化服务没有得到加强,缺乏大服务、全程服务的理念。二是省局与基层没有真正形成合力。省局对缩短办税时间、减少报送资料、执行减免税政策等工作的监督力度还不够;基层没有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存在自设门槛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上取消下不取消”、“明取消暗不取消”等行为,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还未达到“服务一个尺子、办税一个标准”。三是服务平台不够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有待拓展,网上申报系统有待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尚未建成,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未开发,全省通办尚未实现,12366服务热线还未形成品牌效应。四是办税服务厅人员素质与纳税服务工作不相适应。办税服务厅前台多为劳务派遣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整体不高,办事效率低,执法风险大,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形象。
(四)抓党建工作的意识和力度不够。一是基层党建工作尚未有效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没有真正将党建工作融入到税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仍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还未真正形成以党建促税收的生动局面。二是有效管理干部的措施不多。人才库没有充分利用,对各类专业人才的培训管理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部分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方式不科学,干部的工作实绩还未能在考核中充分体现,没有有效利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现有人力资源的潜力和活力。三是为官不为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敢担当,管理松懈;有的冲劲和闯劲不够,安于现状;一些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激情,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四是廉政风险尚未消除。“吃拿卡要报拖”、以税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干部至今未能在思想深处绷紧反“四风”的弦,依旧麻木不仁,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缺位。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偏差的行为往往都有其错误的思想根源。如一些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首先想到的是用经验而不是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改革发展;一些干部对税收征管改革的认识还不到位,各项工作还没有很好地融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导致管理方式还停留在以前的模式,难以与现阶段的税源管理要求相适应;一些干部认为纳税服务工作不过就是态度好些、平台多些、环境好些,对纳税人减轻负担的需求重视不够;一些干部认为抓党建工作是务虚,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在税收工作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一些干部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不强,导致学习不尽心、工作不尽力。
二是制度建设缺位。有些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而建章立制做得还不够,有的形成长效机制还需要一个过程。如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的体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导致涉税信息共享程度低;数据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一定程度上导致数据质量不高;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反馈和评价机制,责任难以落实到人,导致风险管理工作进展不理想;没有一套较为完整可以量化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缺乏必要的奖励和惩罚措施,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不干事、不担事;税务文化建设没有整体规划,在载体和活动的组织上缺乏系统性、专业性和地域性,难以有效激发干部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责任感。
三是贯彻落实缺位。“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有制度不执行,任何工作都会陷入僵局和混乱。如数据采集之后需要税源管理人员核实,但是大部分税源管理人员不重视,敷衍了事,走马观花,一个电话或拍脑袋就完成了;风险任务推送之后需要税源管理人员应对整改,但是目前大部分税源管理人员只应对准确的风险任务,对于不准确的不深入剖析原因,不进行整改,一拖再拖;在“先办后审”推行后,满足于简单的先办,忽视了后续管理,留下很大的执法风险;“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为官不为”的措施不力,干部“庸懒散奢贪”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2015年工作思路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必然使税收工作也呈现新常态。要深刻认识税收职能作用发挥、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税务干部队伍管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主动从思想观念、方式方法、能力素质上适应税收新常态,通过改革、法治和文化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励精图治,改革创新,完成好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稳步深化税制改革、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加快推进征管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大力实施信息管税、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税收宣传和舆情管理等10大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
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对今年经济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提出今年全省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加强依法治省,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我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预期目标是10%,据此测算,剔除“营改增”减少的收入基数,今年我省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增幅与往年相比是相对低的。这个增长目标是综合考虑新常态下的各方面因素确定的,实事求是的。有的同志说,完成任务可以不必像去年一样紧抓不放。这种认识要不得。今年,省财政将继续下达组织收入任务,省局也继续完善收入任务计划的制定、分解、执行和考核,确保全年税收收入任务计划的圆满完成,这是落实省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贯彻执行预算法的重要举措。因此,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树立科学任务观,从现在开始就要雷厉风行、分秒必争,万不可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思想。要认认真真抓好组织收入,把它作为刚性约束,这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职责所在,否则就是失职、渎职。
综合分析当前经济税收形势,依然面临着压力和严峻挑战。一是今年我省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发生了变化,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2%,均相比去年要低,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增幅可能会加速下滑。二是我省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保持投资高速增长难度逐年加大,影响税收的可持续增长。三是今年“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作为地方税收支柱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将划归国税部门改征增值税,预计减收150亿元左右,而现有税种难以弥补缺口,地方主体税种尚未建立。四是往年积欠及可挖掘税源已基本转化成税收,今年完成任务面临的困难可能比去年更大。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今年有利发展的条件也不少。一方面,我省将加快推进支撑海南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紧跟国家“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抢抓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机遇,着力打造开放新高地,积极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尤其是要培优扶强包括信息服务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调优做大热带特色农业王牌,加快发展海洋经济,高水平打造一批特色风情小镇,这些都为税收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全系统在实现税收现代化和“五税”工作思路的引领下,积极落实“五要”、“五风”工作要求,并不断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成果,凝聚了支撑发展的正能量,这些都会在组织税收收入、提高征管质效上得到释放和体现。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做好今年税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紧紧围绕构建“六大体系”目标,继续按照“五税”工作思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深化税收管理改革、全面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攻坚战,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只有深入推进依法治税,才能有效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真正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现代化。
推进税收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和筹划;推进海南税收保障条例的立法进程,促进税收共治;推动出台调整部分资源税税额、开征海砂资源税、调整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税率政策,积极研究地方税体系的构建;清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加大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增强政策执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坚持依法征税,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应优尽优,坚决防止“有税不收”和收“过头税”;进一步明确岗责体系,规范税务执法文书;落实总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执法权力,清理执法依据,厘清执法权力事项,编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公开执法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好新修订的重大案件审理办法,防范执法风险;重点加强 “先办后审”、税收优惠政策、税收风险应对、欠税催缴等落实情况的执法督察,严格责任追究;依法稽查,规范稽查,重点对房地产业、建筑业、股权转让、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交易等进行检查,打击发票违法活动,曝光违法大要案,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强化税收法律救济。综合运用12366服务热线、门户网站、举报信箱、纳税人维权室等渠道,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理纳税人投诉;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探索第三方参与行政复议的方式方法,提高公信力和专业性;注重发挥复议解决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解决税收争议,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积极应对行政诉讼。
营造税收法治氛围。“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依法行政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切实提高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积极推动纳税信用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对非正常户、欠税户、税收违法犯罪等失信纳税人进行曝光和联合惩戒,并加强对其他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加强税法普法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二)全面深化税收管理改革
税收新常态是变化之态,要有求变之心。要提高税收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体系。
夯实改革工作基础。巩固前期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成果。打牢业务流程基础。积极推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培训、业务需求、核心征管系统调整等工作,确保与纳税服务规范的有机衔接。打牢制度建设基础。创新税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税源管理职责;结合数据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涉税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打牢数据管理基础。进一步深化数据清理专项工作,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申报征收、财务报表、财产信息及“两业”项目信息等进行全面核实、整改;加快涉税数据共享,健全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税源信息库,将存量房评估范围扩大到工商业房地产;研究建立涉税数据标准体系,全面规范数据口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数据共享、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等;加大税收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力度,反哺税收征管工作,真正把海量数据的“金山银库”潜能挖掘出来、效益发挥出来。
构建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岗责、流程和制度体系,合理划分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探索大企业复杂事项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管理方式,完善大企业风险管理流程;建立税收风险指标模型管理办法,规范风险指标、模型和风险特征库的建立和运用,制定风险应对绩效考评办法,做好风险应对任务的处置过程和结果的考核评价工作。
创新税种管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加强税种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注重营业税薄弱环节风险点管理,强化“营改增”试点行业的税款清缴和发票缴销,积极堵漏增收;分期梳理税收风险点,加强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汇缴、核查评估;强化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加大清算力度和纳税评估;推广“以地控税”,强化土地使用税征管;加大临时占地、农转非土地的耕地占用税清查,加强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的风险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强化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制度;结合企业对外支付备案制,加强企业对外支付的税务审核;做好非居民企业的监控管理工作,当好经济卫士。继续推行税费同征同管,做好各项规费的代收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税收风险管理平台,继续推动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完善优化监控分析指标,满足各层级各岗位日常税源监控分析管理需求;建立涵盖申报、查询、统计、风险提示为一体的国际税收信息化管理功能模块;优化核心征管系统,完善房地产一体化、稽查等管理模块,推进电子查账;开展社保费电子档案管理,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系统的开发;加强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安全保障和市县区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灾备中心,确保网络不断、系统不停、数据不丢。
(三)全面优化纳税服务
要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好“组合拳”,使行动成为“四季春风”,用税务人的“辛苦指数”换来纳税人的“满意指数”。
为纳税人提供同质服务。不断增强依法治税原则下的服务意识,积极落实《纳税服务规范》2.0版,对原有涉税事项,相应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办税流程环节、减少提供涉税资料等;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探索更简化的办税模式,理顺前后台关系,明确前后台业务职能,尽可能的优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时限,使涉税事项实行统一的处理流程和处理方式,提供无差异服务。
为纳税人提供透明服务。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报纸、12366服务热线、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微信公众平台、税企QQ平台做好税收政策的同步宣传解读,继续对纳税人开展培训,运用好实体、网络纳税人学堂,分行业、分税种开展针对性培训,构建税收大宣传格局,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特别是优惠政策。公开税收核定、减免税、非正常户、欠税户、行政处罚等标准、流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级审批事项原则上不保留,试行网上审批;规范“先办后审”,加强后续管理;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拓宽网上办税事项范围,加快建设自助办税终端,实现代开发票、纳税申报、发票发售等功能的自助办理,推广电子退税,探索移动互联办税应用;深入推进“三证合一”、国地税协作;探索全省通办,让纳税人在全省任何办税服务厅都能办理涉税业务;加强12366服务热线建设,做好咨询、宣传、投诉,架起和谐税收征纳的“空中桥梁”。
为纳税人提供实惠服务。积极推进“营改增”,做好试点行业的摸底调查、信息移送、税款清缴、发票管理等工作,协调做好税收计划的预测和调整;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贯彻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落实好促进小微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社会弱势群体、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提高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加强政策执行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将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党的建设、队伍管理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
从严抓党建。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落实好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和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探索具有税务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路子;制定3年税务文化建设发展规划,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选树和宣传依法行政、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征管能手”、“稽查能手”、“服务标兵”等先进典型,激发正能量;发挥工会、团委、妇委会作用,增强人文关怀;考核领导干部时,要加大抓党建工作的考核比重,实行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日主题活动等,拓展活动阵地,筹办网上党校,建设网上党支部,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各个角落。
从严管班子。“尚贤者,政之本也;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一是坚持好干部的标准。注重从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领导干部,注重选拔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继续探索配备各级党组副书记,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带头作用。领导带头就是最有道理的道理,就是最有执行力的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遇到难题要身先士卒、攻坚拔寨,当好抓落实的“主攻手”,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努力做焦裕禄、牛开成式的好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性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按照相互制约监督的原则进行责任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把干部和纳税人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提高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从严带队伍。从严治党,重在严格管理。培训提能力。创新培训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处级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突出抓好“一把手”培训;加强业务骨干培训,继续做好第一批领军人才的跟踪培养,启动第二批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抓好人才库人员培训,做好行政管理、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信息化五大类业务骨干培训;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完善海南地税网校建设,组成兼职教师小分队,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现场蹲点式培训。交流长才干。对省局机关一般干部及市县区局班子成员任职时间较长的进行交流,加大系统内双向挂职及到省外挂职锻炼的工作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办税服务厅挂职,加强多岗位锻炼。考核添活力。无差异就无管理。全面推行绩效考核3.0版,实现组织和个人绩效管理的全覆盖;强化结果运用,实现与单位评先、个人评优、干部提拔等相关联,真正做到考而有用,激发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总局今年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省国税局,在其现有职数基础上适当增加厅级非领导职务职数或适当增加从该局选拔到落后省局任实职的名额,反之亦然。总局司局原则上也如此,并要求省、市、县国税局比照执行。我看,我省地税系统也可以考虑参照执行,让勤者、能者、善者、成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从严反腐败。“廉者,思无邪勤者,事有成”。只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为税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落实“两个责任”。分解细化党组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制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按照“三转”要求,形成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示范、警示、岗位廉政教育和家庭助廉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深入查找执法和廉政风险,加强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进一步升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台、勤廉测评子系统,提升科技反腐水平;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继续开展巡视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错纠弊。深入改进作风。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加强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报拖”;健全治理为官不为、不干事、不担事的制度并严格问责,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状态。我要强调的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带队伍都要有舆情意识,要最大限度防止负面舆情发生,出现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告。严格案件查办。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始终高举反腐利剑,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既查处纳税人逃避税,更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反八项规定、以税谋私、失职渎职及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管理的,对当事人和相关领导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