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阳光审批。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注册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网上登记,限时办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取消收费。对企业登记、变更、年报、注销等业务实行“零收费”。
三、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消费者投诉相关部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廉洁勤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坚决查处“四风”突出问题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