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杰工商财务代理-中小企业财税金融理财服务平台 海口工商局-海口税务局 会计从业协会 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 海口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海南省商会协会

高新技术企业在复审阶段可否享受优惠税率

发布者:金瑞财务    发布时间:2014-11-24    浏览次数:2

问:我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我们是在复审阶段,请问在复审阶段,我们的税率可否享受优惠税率?

答:《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结果公示之前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公告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Copyright By Jinrui All Rights Reserved! www.jinruijie.net 版权所有
Tel:0898-66249152  Phone:13368989311  Email:ycy@jinruijie.net  QQ:295098512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华南路5号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6楼(原海口市科工信局大楼)
海南金瑞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金瑞杰工商财务代理  海南省中小微企业一站式便携服务平台  琼ICP备14001008号-2
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