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5月7日,省局召开电信业营改增工作专题办公会,讨论和部署了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大工作任务。省局姚嘉民副局长出席会议,办公室、法规处、货劳处、进出口处、规划核算处、纳服处、征科处、信息中心、人事处、税务学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货劳处杨全坚处长首先介绍了本次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情况。各处室针对此次电信业营改增工作任务进行了积极讨论,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
会上,姚嘉民副局长强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电信业营改增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做好此次营改增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我省电信业营改增工作时间表。按照此次营改增工作的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时间表,把82项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部门、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做好试点纳税人户籍交接工作。积极与省地税局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确保电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督促各市县局在本月20日前完成此次试点纳税人的户籍核实确认工作。
三是做好应用系统硬、软件准备工作。根据新增网上开票和网上申报户数及时进行网络扩容和硬件设备评估;做好总局开发系统和省局自有系统的升级、测试和联调。
四是保障发票使用。与地税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发票过渡期管理的相关文件;做好发票的用量测算、印制、调拨和发放工作,确保交接期间纳税人有票可开,平稳过渡。
五是做好培训。系统内的师资培训由货劳处负责,于5月底前完成。系统外的试点纳税人培训由各市县自行组织完成。
六是做好宣传。一方面加快此次营改增系列宣传材料的编制、印刷,及时发放到试点纳税人手中,并通过税企座谈、12366坐席咨询等方式,进行相关政策和操作实务辅导;另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传媒平台多渠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