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是落实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对我省而言,必将再次降低小微企业税负,更有助于释放我省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其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
为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促进我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省国税局迅速行动,制定出台八项贯彻落实措施,切实优化服务、创新管理,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升级减免税管理系统,将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统一改为备案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后续管理。
二是统一小微企业备案资料受理流程,开展涉税报表清理,简化程序,简并资料,基层国税机关不得要求小微企业额外报送报表资料。
三是修订纳税申报系统,对符合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系统增加了主动给予提示的功能。
四是开展政策宣传。依托新闻媒体、国税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大厅、政务短信、政务微信等宣传平台,专题向社会公开小微企业扩围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组织面对面辅导。安排各市县局及时举办汇算清缴培训培训班,面对面做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解释和业务辅导工作,让纳税人都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真正享受到此项政策带来的优惠。
六是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做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统计分析,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占比、减免税额、存在问题,及同比增减情况,开展优惠政策的效应评估。
七是强化后续管理。对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每年定期进行抽样检查,检查抽样数量不得低于小微企业总数的50%,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八是开展绩效管理。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系统绩效管理,要求各市县局必须指导小微企业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缴申报工作,及时兑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