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复星博毅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加工增值内销呼吸机在海口海关所属马村港海关通关放行,该批货物享受4%关税税率减免。这标志着加工增值内销税收征管政策正式扩大至海口综合保税区,这也是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扩大试点后首个落地的政策。
在特定区域(目前为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货物,只要没有使用进口料件,或者使用了进口料件,但在区内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那么,这个货物出了保税港区进入海南省内其他地方或者内地,都可以免征关税。
政策实施前:货物从保税港区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政策实施后:对在特定区域内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有进口料件或者含有进口料件且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出区内销的,免征进口关税。
以一台进口某型号电动汽车为例,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内的汽车生产企业从国外以保税方式进口汽车零配件到保税港区进行整车总装,通过装配、检测等工序,可以使整车相对于零配件的价值提升超过30%,此时,生产出来的整车内销将适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该整车出区内销(销往省内其他地方或者是内地)不再需要缴纳进口关税,相应销售到消费者手中时,消费者可以买到更加便宜的免关税汽车。